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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杨某某驾驶蒙KKX075大通小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3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送往东胜区,每人收取8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杨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4月17日结案。

当事人刘某某驾驶蒙KD50208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送往龙口镇,每人收取12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4月29日结案。

当事人李某某驾驶蒙K6F000大众小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2名乘客从东胜区送往准旗薛家湾镇,每人收取8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李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5月21日结案。

当事人韩某某驾驶蒙KHL670大众小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通过电话联系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送往准旗长滩庙壕,收取车费1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韩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22日结案。

当事人刘某驾驶蒙AX756M大众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到准旗十二连城,收取车费5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23日结案。

当事人郭某某驾驶蒙AK92X2本田雅阁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4名乘客从呼和浩特市到准旗薛家湾镇,每人收取车费5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郭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24日结案。

当事人周某某驾驶蒙KD15939比亚迪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银钻广场到准旗动车站,每人收取车费4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周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6月30日结案。

当事人苏某驾驶蒙AD03A8本田雅阁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银钻广场到呼和浩特市,收取车费6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苏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7月30日结案。

当事人孙某某驾驶蒙AV7M22雪佛兰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到呼和浩特市,收取车费6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孙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8月6日结案。

当事人王某某驾驶蒙AT05W8起亚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热带雨林饭店到呼和浩特市,共收取车费12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王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8月28日结案。

当事人张某某驾驶蒙BE918Q东风日产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通过电话联系承运3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到呼和浩特市,每人收取车费8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9月21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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