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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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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6〕194号

袁博、韩丽、杨杰委员:

你们的《关于有序放开市网约车服务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持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出行”新业态发展路径。2024年3月,我市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巡网融合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巡网融合已覆盖中心城区、准格尔旗、达拉特旗、鄂托克旗等六个旗区,接入滴滴出行、高德聚合、东胜出行等运营平台3家,融合车辆达5420台,日均完成订单1.6万余单,投诉率同比下降28.8%,新老业态协同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立足于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合理推进网约车投放论证。我市已委托长安大学开展全市运力规模专项测算,系统评估中心城区出行需求与合理运力容量。下一步,将严格依据运力测算结论,充分考虑相关行业情况,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合理确定投放规模与时机,确保运力补充与市场稳定相协调。同时,进一步优化高铁站、火车站、机场及偏远地区等重点区域、重要时间节点运力供给结构,更好服务群众便捷出行。二是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制度体系。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落地见效,为网约车规范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深化巡网融合改革创新。我市以巡网融合试点为抓手,制定出台巡网融合管理办法,实行“一车两价”模式(扬招打表计费、网约网络计费),接入平台驾驶员日均接单量增加5单、收入增长80—100元。同时,组建市出租汽车协会,开展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营权配置挂钩,形成“优进劣退”良性机制。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累计查处非法网约车281起、出租车违规经营1179起,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同时,明确要求经营者与驾驶员签订合同、保障休息时间、建立合理收入分配机制,并建立舆情动态监测和正面引导制度,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联系人:杜政岳,联系电话:18347719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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