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非法营运曝光(第四期)

来源:客运出租科

发布时间:2026-04-28 11:12

作者: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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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梁某某驾驶蒙AD99293乐道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3名乘客从薛家湾镇都市雅园龙猫公寓到薛家湾镇第三中学。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梁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8日结案。

  

  当事人刘某某驾驶蒙KD78466极狐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薛家湾镇蒙龙食品到薛家湾镇大诚祥云小区36号楼。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6日结案。

  

  当事人刘某某驾驶蒙AS1E57大众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薛家湾镇生力购物中心到薛家湾镇金岸国际小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2日结案。

  

  当事人刘某驾驶蒙KF84443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大路镇东华小区到准格尔动车站。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9日结案。

  

  当事人卢某某驾驶蒙KF60213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安达便利(银钻店)到薛家湾镇康和小区26号楼。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卢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13日结案。

  

  当事人鲁某某驾驶蒙K2388C雪佛兰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非常烧烤店到薛家湾镇湖西小区18号楼。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鲁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2月9日结案。

  

  当事人孟某某驾驶蒙KN663J哈弗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贺大妈餐饮(星河店)到薛家湾镇龙泽家园。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孟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2月6日结案。

  

  当事人秦某驾驶蒙KF53828哈弗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北区菜市场到薛家湾镇中心医院急诊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秦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3日结案。

  

  当事人任某某驾驶蒙KFM2589吉利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安达便利(银钻店)到薛家湾镇康和小区31号楼。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任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13日结案。

  

  当事人宋某某驾驶蒙KD13255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薛家湾镇准旗政务中心到薛家湾镇华仔鼎泰农家饭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宋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15日结案。

  

  当事人苏某某驾驶蒙KW8344雪佛兰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3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华莱士全鸡汉堡(华翼店)到薛家湾镇南山公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苏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2月4日结案。

  

  当事人吴某某驾驶蒙KF98318长安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金雨烧烤到薛家湾镇南苑小区东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吴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2日结案。

  

  当事人徐某驾驶蒙BF22011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星辰汽车美容工作室到薛家湾镇老北京铜锅涮(万通店)。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1日结案。

  

  当事人尹某某驾驶蒙AT30A9奇瑞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3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碧海蓝天销售中心到薛家湾镇供电局家属楼。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尹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8日结案。

  

  当事人张某某驾驶蒙A683DB凯翼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2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大城祥云小区到薛家湾镇熙泰都市雅苑B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3日结案。

  

  当事人张某某驾驶豫CF53625比亚迪小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承运1名乘客从准旗薛家湾镇河滨路烟波里6号楼到薛家湾镇世纪嘉城C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某给予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于2026年1月20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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